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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他没空。”姜宵缓缓开口道,“您也知道,他忙,一个多月都没回来了。”
“这算是什么理由?”陈姐难以置信,“他……”
说到这里,她又闭了嘴,也许是因为姜宵的脸色实在太憔悴了,她不好再说任何让他难受的话。
陈姐拿了钱走了,姜宵独自坐在办公室坐了很久,直到入夜了,才慢慢站起来,准备回家。
他今天没开车,从厂子走回去的,黑夜里寒风如刀。姜宵穿过街上人群,街边报刊小亭挂出了新的财经杂志,封面是好久不见的蔺成聿,他身上自带一份别人没有的优雅矜持贵公子的气质,仿佛行走的奢侈品,作为金融圈新贵,好似轻轻松松就能获得别人的喜欢,姜宵路过的时候,还看到有两个年轻女孩子,嘻嘻笑着买下了那本杂志。
获得姜宵的喜欢当然也很轻松。
他在那间报刊亭前面站了一会儿,封面上的蔺成聿万般完美,姜宵却脸色苍白,头发凌乱,像个无家可归的游魂。
没人觉得这两个人会是一对。
现在他还能清楚地回想起来以前的事情,他在十九岁的时候遇见蔺成聿,那时候姜宵一个人辍学出来打工,艰难地讨生活,他在一条巷子里捡到的人。
蔺成聿那时候无父无母,身上一分钱都没有,不知道为什么被一群小混混围着揍,姜宵上去见义勇为,没想到救下了一个纠缠一辈子的冤家。
蔺成聿那时候浑身破破烂烂像是从垃圾堆里走出来的,带回家来洗干净了却成了熠熠发光的明珠,他确实长得很好看,脸上的那一些伤痕完全无损年少美貌,反而显得他更惹人心疼。
他对着姜宵笑了一下,像是吸引人的妖精或者精灵,于是年轻的姜宵怦然心动,一见钟情。
姜宵自喜欢上一个人之后,突然有了生活的目标和希望,他心甘情愿供着蔺成聿,让他接着上大学,没舍得让他吃一点苦,在自己只有初中文凭的基础上硬是搞起了这个厂子,烧着钱帮他争取在寂寂无名时期的一点机会,眼见着他进了最好的投行,然后一点一点往上爬,爬到如今呼风唤雨的位置。
姜宵回想完这些才意识到,原来已经过了这么久了。
他和蔺成聿相遇十五年,那时候他鼓起勇气求爱,对方没有拒绝,算起来在一起也有十年。
他曾经觉得自己是幸运的人,有一份算得上成功的事业,又和喜欢的人在一起,从苦日子走到现在的好生活。
即使有时候觉得辛苦,也总期望着往后会有时间和蔺成聿一起享这些打拼下来的福气。可惜他等得要死了,也没等到蔺成聿有时间,更不说他和蔺成聿同性相爱,结不了婚,在法律意义上只是没什么关系的陌生人,比如刚刚那本财经杂志上,写他未婚,单身。
姜宵如今三十三岁,他先前因为许多事情,错过了太多提升自己的机会,即使在打拼中学习到了一些经验,但初中文凭给他带来的局限适应不了现在高精尖的改革趋势,厂子卖掉了,他做了十年蔺成聿见不得光的爱人,医院的单子告诉他,白血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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